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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了定义、原理,为什么还不能解答试题

作者: admin 新闻来源: 中国心理网应用技术专栏 发布时间: 2016-03-08

      该问题在学科中具体什么样?

 

高一学生王某,在高中一年级上学期考试前半个月来到辽师学科心理咨询室,因为他是一名重点高中的学生,学习上的问题因此比较单纯,这是其一;二是对问题的表现同时进行了思考与总结。下面是他对自己问题的描述:“自从高中学习后,我发现与初中学习有了很大不同,主要表现在我对现在数学老师在课上讲授的定义、定理和例题都能很好地掌握,当解答老师讲过的例题的同种类型题时,我也能做出来。可是遇到老师没有讲过的习题,有时我却想很久仍是没有解题思路。像这样的习题,我们班的一些同学都能做出来,我想是不是自己智力有问题,是不是因为没有其他同学聪明。举个例子吧:我对本学期学习的函数定义、函数三要素,特别是函数三要素中值域的定义理解得很好啊,它(函数值域)指的是定义域中每一个元素通过对应法则后得到一个对应值,以这些对应值为元素的一个集合,但当让我去求某一函数具体的值域是什么的时候。只要不是老师讲过例题的类型题时,我就不会求了,只有当老师在上习题课讲过后,我以后才会做。如老师当时课上讲了形式为,与形式为的函数分别用配方法和换元法进行解答,但在做习题时,求形式为的函数值域时,我就不会求了,老师在习题课上讲完后,我才知道如何去解决,是应该用判别式法解决这一形式的求值域习题。”

 

 

 

学生智力原因所致?

 

依据王某能够考入重点高中,能够把老师讲授的定义、定理准确地理解并达到正确、快速地解决所学过例题的同类习题,我们对其给出的结论是她的先天智力是没有问题的,至少不比其它同学低。因此,我们再次把希望寄托在当代的认知心理学原理上,应用认知心理学对学生面对的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熟悉高中数学知识的都了解:高中数学除了定义、定理和性质之外,还有众多我们现已几乎公认的解不同习题的方法,如上文所述的求函数值域的换元法、配方法、判别式法等。对于这些方法的讲解,不同老师对待的方式不同,有的老师认为重要并进行讲解,有的老师并不对其进行讲解。同时讲解的方式也有所不同,有的老师是讲完教材中定义、定理等知识内容后,通过讲解书中例题或者补充某些个别例题让学生学习这些解决问题的方法,其他的解题方法则放在讲解习题中进行;有的老师是先将教材中的所有知识内容都讲解后,完全通过讲解习题的方式让学生体会所学知识如何应用等。通过对老师对待这些方法的方式来看,我们可以得出老师在教学中还没有应用认知心理学的理论进行授课,还没认为解决习题的方法是一种知识,因为他们还没有把这些方法与知识放在同等位置上。虽较大部分老师已经在课上讲授了部分解决习题所需要的方法,但因为并没有把方法看成是知识,所以并没有把学生应用知识解决问题所需要的方法像讲授知识一样让学生习得,至少是解决问题的最基本的解决方法没有都做到让学习掌握到像习得知识的程度。因此,学生就表现出老师讲授的定义、定理、性质和老师讲解过的例题都处理得很好,但是对于很多例题就不知道如何解答。

 

 

 

心理学原理是什么?

 

认知心理学认为人的思维过程是对知识的检索、提取、组合大脑原有知识的过程。不过这里的知识并不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知识,而是华东师范大学皮连生教授在1996年更新后的知识。皮教授指出,我们原来对知识的认识,也就是我们教材中的定义、定理、性质等是现在知识定义中的一类,认知识心理学称其为陈述性知识,而对于像上文提到的问题的解决方法等,这种回答“怎么做”也是一种知识,认知心理学家把它们叫做程序性知识。

 

更新我们的知识观后,对学生这一问题的产生原因应该很明确了。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老师与学生都没有把这些解决问题的方法看作为知识。教师没有作为知识进行讲解,学生没有作为知识进行学习。那么为什么有的学生却能够做出老师没有讲解过的习题呢?笔者认为是由于以下两个主要原因:其一,是学生自己通过阅读教材辅导书,通过阅读其中的例题进行了学习;其二,是因为学生对学习过的知识掌握较好,能够在短时间内检索到、提取并进行重新组合,也就是说这样学生因为对已习得的知识掌握较好,促使他经历了科学家一样的创造发明思维过程,实现对问题解决(可阅读金洪源教授撰写的上海教育出版社05年版《学科学习困难的诊断与辅导》第二部分—顿悟思维的知识表征机制与知识的类型)。

 

 

 

对我们的启示

 

认知心理学澄清了我们对知识的狭义的理解,也将改变我们的学习行为。首先,启示我们改变了以经验为主的思维习惯。通过对这一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我们以经验为主的思维方式对我们影响的深远,从平时生活中的烧饭、苏27战机的维护到我们教学,无处不体现着以经验为主的思维方式;而认知心理学,把这种我们认为的一种解题经验——解题方法称作程序性知识。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经验是个别的,他人可以学习,也可以不学习,而知识则不同,如果你想从事某一领域工作就必须学习与其相关的知识;经验很少被他人修改与完善,而知识则不同,他人可以对你提出的知识进行修改与完善,如心理学中智力的定义。因为心理学工作者把智力按知识来进行定义,才引发了近百年来对智力的关注、争议与发展,如果在最初只作为其个人的一种经验的话,相信很难再有现在各种智力理论的产生。因此,我们应该在各领域中,将我们的经验按知识进行总结,并按总结后的知识指导我们日后的工作,将我们的个人智慧上升为理论;其次,学生学习方式启示。目前,在校学生基本上是老师讲授知识内容与个别例题后便直接进行完成学校制定的各种练习册,并把这一过程说成是练习,而实质上学生本人较多是在应用这些练习册检验自己学习课上习得知识的状况,如果学生做了10道习题,有7道没有正确解答,那么学生一定很难受,至少是不会开心的。以考核方式进行练习的方法其实质让学生失去学习这一过程,让学生体会到的不是学习带来的乐趣,而是失败带来的痛苦,为后来各种学习障碍的产生打下了很好基础。所以,如果学生在现在的练习过程中,如果遇到自己不会解答的习题,我们应该知道这也是一类知识,我们应该通过询问老师、同学或者阅读相关书籍进行学习,然后再做几道同一类型的习题进行练习;老师在备课过程中,应该把原来认为解决问题的方法作为知识进行教学,至少是最基本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应该做到这样。

 

本文虽选择数学为例进行分析,其实物理与化学学科也存在同一问题,如物理学中的“整体分析法”与化学中的“化学方程式配平的各种方法”。因此,与这两学科相应的内容也应视为知识,按知识进行学习与练习。

 

 

元认知心理干预技术研究所值班信箱:1339002133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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